近日,我县组织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进行了培训解读,对新政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政策宣讲。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贷款政策及解读、贷款申请条件及额度测算等内容,提高地产企业的政策知识和服务意识,推进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据悉,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为:职工家庭首房且首贷,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200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二房或二贷(包括二房首贷和首房二贷),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二房且二贷,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停办三房或三贷;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后两次贷款时间间隔12个月(含)以上;暂停办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且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的购房提取;暂停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业务,取消储蓄存款提前还款金额和次数的限制;暂停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已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的贷款,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根据领证(抵押权证或预抵押权证)时间实行放款轮候制度。原则上均需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
贷款新政自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