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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河间违规售房 可获得2万至10万元奖励

来源:燕赵晚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07-09    

       7月5日,《河间市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外发布并开始施行,有效期为两年。每个举报案件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举报人2万至10万元(税后)现金奖励。

       本办法适用于河间市主城区内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内容包括:无照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二手房中介)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的行为;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实行“一套一标”(即每套商品房均要明码标价)的行为;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的行为;交易时在备案价格之外加收房款或附加不合理费用的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伪造合同进行合同欺诈的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一房多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取得的预收款,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等行为。

       举报电话:0317-3239018。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河间商品房有奖举报”,进行留言举报。举报人可携带相关证据直接到河间市房管局一楼105室进行举报。举报邮箱:hjspfjb123@163.com。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房地产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违法违规行为有关证据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掌握且正在查处的,不在奖励范围。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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