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创新市场

新疆兵团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兵团级统筹制度 实现统收统支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20-01-02    

       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1日电 (戚亚平 李建军)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实施工伤保险基金兵团级统筹,基金由新疆兵团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由新疆兵团统收统支统管。

       1日来自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称,为均衡参保单位缴费负担,增强基金统筹共济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工伤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近日,经新疆兵团同意,新疆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兵团工伤保险基金兵团级统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新疆兵团自1997年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以来,一直实行师级统筹,截至2018年底,新疆兵团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80.35万人,基金当期收入2.74亿元,支出2.5亿元,当期结余0.24亿元,累计结余5.88亿元,可支付月数28个月,基金保障能力较强。考虑到新疆兵团工伤保险已统一了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而且基金结余可支付月数较多,基金保障能力较强,具备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的条件。因此,《实施意见》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兵团级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由新疆兵团统收统支统管。

       据悉,《实施意见》出台前,新疆兵团各师市均已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但仅有部分师市严格执行了浮动费率政策。由于各师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统一,导致参保单位负担水平和师市基金结余不均衡。为此,新疆兵团又专门制定《兵团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由新疆兵团统一调整各师市参保单位费率。

       历史上新疆兵团各师市工伤保险费率不统一,师市间基金结余很不均衡,若一步到位将各师市原基金结余全部上解至新疆兵团,则不能充分体现公平,也将影响基金结余较多师市的积极性。为稳妥起见,《实施意见》设置3年过渡期(2020年1月-2022年12月),逐步上解各师市基金累计结余。

       经测算,自2020年1月起,新疆兵团实行工伤保险基金兵团级统筹后,建立统一的浮动费率机制,执行统一的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综合费率将从2018年的0.7%降至2020年0.52%,总体缴费负担水平明显下降,2020年当年将为参保单位(含连队职工)减负6078万元。从基金支撑能力看,预计到2022年,新疆兵团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6亿元,可支付月数19.6个月,仍在国家规定的正常支付水平(9个月)之上,基金风险可控。

责任编辑:金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服务协议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13号院  邮编:100088

邮箱 scbcxzg@163.com 京ICP备20018841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738

版权所有:创新中国频道 Copyright © 2000-2016 SCBCXZ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