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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业务可网络办理

来源:郑州日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06-27    

       记者26日从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今后市内五区及三个开发区的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业务,即商品房购房者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凡符合条件的均可通过网络进行申请、办理。目前该业务在前期试运行阶段,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通过网络审核、办理的业务约有3000件。

       按照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购房人从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时,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先为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此后,在开发商和购房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为双方办理房屋的首次转移登记,将房屋产权从开发商名下转移至购房者名下。此项业务办理量大,企业需等待不动产登记部门或房管部门通知后,组织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进行联合面签。此后还要在两部门预约交易审核和首次转移登记。

       为贯彻落实国办8号文件精神,继续改善营商环境,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系统进行了优化。明确市内五区及三个开发区,凡符合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申请条件的,且已在不动产中心办理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或者属一次性购买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备案并领取账号后,即可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或市不动产政务服务网(www.zzbdc.cn),选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办理首次转移登记业务。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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