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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试点“共享药房”

来源:宁波日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07-01    

       余姚市阳明街道北郊村的郑阿婆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以前每个月要去大医院配一种叫达比加群酯胶囊的药物,如今,她在家门口的余姚市中医医院凤山分院(即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配到这个药了。6月中旬开始,余姚在市中医医院凤山分院试点推行“共享药房”,建立医共体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并为慢病患者用药配送入户。

       据了解,目前“共享药房”第一期确定的共享药品是123种,之后根据患者需求再逐步增加。这些药品实现了医共体范围内药品使用联动机制。

       “共享药房”主要服务流程为:一是诊间患者自愿提出配药需求,由签约医生评估确认申请对象健康情况,按评估结果确定续方时限;二是签约医生在实体HIS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共享药房”模块为诊间患者开具延伸处方,患者在线下实体HIS系统内完成医保结算;三是完成处方审核和医保结算的电子处方流转至入驻云医院平台的药品配送企业,由其完成药品调剂和配送服务。

       凤山分院及下属的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临床科室全部启动“共享药房”试点建设。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的签约居民,再回到社区就诊时,可延用上级医院开具处方中同样的药品,包括社区本地药库中没有的非基本药品。不仅如此,药品还能通过第三方物流免费配送至居民家里。

       试点半个多月来,“共享药房”已累计服务52人次,配送处方金额9589元,越来越多的患者回归基层医院。

       据了解,余姚将于7月全域推行“共享药房”,宁波市也将于年内全面推开。今后,患者在基层医院配药将更方便。业内人士认为,“共享药房”的全覆盖,将为大医院“减负”。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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