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市场报网络版(记者 宋凌云 通讯员 温馨)2018年12月10日,雪,尉氏县温度-6摄氏度。

自开展冬季“百日攻坚”执行行动以来,已经记不清这是执行干警第几次冒着严寒出警户外了。“所有参与此次腾房行动的干警必须听从指挥,严格纪律,文明执法,确保本次强制执行顺利进行,出发……”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年同志令下,20余名执行干警闪电出击,整齐划一,以此次腾房行动为“冬季执行攻坚行动”誓师,把今日执行列为了此次“腾房”专项行动的首执,坚决打响强制腾房行动的执行攻坚战。

为了保证“腾房”专项执行行动万无一失,尉氏县法院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邀请县人大代表常主任和政协委员监督见证,以及县检察院、公证处的同志公正“腾房”专项行动全过程。

本次强制执行的房屋位于尉氏县大营乡石曹王村,被执行人卢老太及老伴儿年近七旬,长期占用村中预留宅基地,2016年该宅基地经乡政府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划给申请人张某所有,法院判决卢老太拆除障碍物并返还宅基地给张某。该案立案执行后,2018年5月13日,执行干警向李老太送达了腾房公告。考虑到被执行人年纪大,行动不便,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尉氏法院执行干警陈振华等人多次与李老太及其家属沟通调解,希望能够以平和的方式将宅基地返还申请人。李老太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搬出,始终未能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到达现场后,执行局长赵年同志带头宣读执行公告,向被执行人及围观群众告知。干警陆续展开执行方案,拉好警戒线,同时为防止被执行人情绪波动而出现突发情况,稳控小组干警继续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配合法院执行。开锁公司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打开房门。干警进入屋内清点、组织搬运、拆除简易房,并制作现场执行笔录。一切强制手段均在2名公证人员见证下进行,现场工作规范有序。执行局长赵年同志在此次行动中一直靠前指挥,本次腾房过程没有遇到阻力,历经5个小时行动,执行顺利结束。

执行干警高效且不畏辛苦的工作态度和文明的执行行为,获得在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致点头称赞,同时他们也表示希望尉氏法院执行干警们的执行行动能够在这严寒的冬季温暖百姓,漂亮的打完这场为人民服务的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