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推出首本公证“遗嘱证”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11-05    

       “感谢公证处,帮我们老两口解决了后顾之忧。”近日,李大爷从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接过了我省首本公证“遗嘱证”。

       鹤城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遗嘱证”目前与遗嘱公证相配套,实行预约服务制。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当事人如有需要,就可向公证人员提出申请。当事人可在办理公证遗嘱后申请领取“遗嘱证”。“遗嘱证”只注明订立公证遗嘱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公证书编号、办理时间等信息,公证机构提供免费遗嘱保管服务。遗嘱人死亡后,由公证机构向所有法定继承人公开宣读遗嘱,当场确认遗嘱效力,避免被排除继承权的继承人事后拒绝签字。

责任编辑:金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服务协议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13号院  邮编:100088

邮箱 scbcxzg@163.com 京ICP备20018841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738

版权所有:创新中国频道 Copyright © 2000-2016 SCBCXZ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