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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东躲西藏 执行出击被迫现身

来源:创新中国周刊    编辑:于小鱼    发布时间:2018-12-13    

       人民日报市场报网络版河南讯(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孙速启 张光辉)12月11日,河南省宁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开展傍晚执行行动,对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进行强制执行。

       2017年1月被执行人朱某因电动车生意经营周转资金需要向宁陵县某银行贷款6万元,并让自己的妻子和兄弟为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朱某并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经多次催要后仅归还了很小一部分借款,仍有58000余元本金及利息没有归还,担保人也拒不承担保证责任。无奈之下,借款方将朱某连同担保人一同诉至法院,请求还款,并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河南省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朱某账户有存款43000余元,于是果断冻结,并联系朱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接到电话的朱某声称自己身在外地,也没有能力还款,拒不配合执行。在此次“严冬风暴”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经研究部署,准备对朱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傍晚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朱某家中,发现朱某本人并未在家,经过与其妻子沟通,仍然无果。在与朱某电话取得联系后,他仍声称自己在外地无法回来,希望推迟还款。无奈之下,执行干警将同是被执行人的朱某妻子余某带上了警车,准备采取拘留措施,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经过对余某明理释法以及与被执行人朱某电话沟通,发现仍没有履行义务迹象,于是依法带被执行人余某到医院进行司法体检,准备采取拘留措施。

       “你们在哪个地方,我这就过来……”原来朱某发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于是不足10分钟,便主动现身了,逃避执行的谎言最终被揭穿。面对执行干警,朱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描述自己为了躲避债务,连身份证都不敢轻易使用,一直担心被执行干警找到。然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就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纪委、督察、审计、法制、控申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队伍,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事项、不同范围的监督工作需求,随机组成监督专班,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酝酿、决策、执行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健全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案机制,坚持联查联办,建立健全多警配合、上下联动办案机制,进一步增强案件突破能力。

       依托商丘网上公安门户网站,开通了全省公安系统首家纪委一键举报系统,全面拓宽线索来源,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并坚持零懈怠、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始终保持了惩治违纪问题的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上级领导批办案事件100余起,为推进忠诚公安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纪律保证。

责任编辑:于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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