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政策解读

省直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病种增至53种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12-30    

       本网讯(记者 朱琳琳)记者日前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了更好地满足省直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医疗需求,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自2020年1月1日起,省直门诊特殊疾病报销病种由原有8种增加至53种。

       增加后的病种有帕金森病、老年痴呆、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等。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治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需特殊治疗的门诊特殊疾病可增加1家定点医疗机构。我省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实行定点管理,每年1月份可以变更1次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我省省直门诊特殊疾病共有26家鉴定医疗机构,省直本地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至省内具备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参保地或者就医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支付方面,我省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实行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管理,分病种设置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患有治疗相关门诊特殊疾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限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按增加病种限额的60%增加支付额度。其中,同时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脑出血(脑梗死)2种及以上的,按增加病种限额的30%增加支付额度。

责任编辑:金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服务协议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13号院  邮编:100088

邮箱 scbcxzg@163.com 京ICP备20018841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738

版权所有:创新中国频道 Copyright © 2000-2016 SCBCXZ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