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网络版讯 近日,马某驾驶一辆豫BJXXX6的小型汽车从开封县回袁坊16时40分左右驾车在青年路电厂后面被交警查到,民警让马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发现马某身上酒气很重,民警问马某喝酒没有,马某说喝了。民警带马某到开封市
中心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检测结果为166.87mg/100ml,民警告知马某是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马某带至土柏岗交管巡防大队做进一步的处理。土柏岗交管巡防大队已将该某的驾驶证吊销,还要面临刑事处罚!土柏岗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