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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宁陵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三个推进”助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创新中国周刊    编辑:于小鱼    发布时间:2019-01-16    

       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河南讯(田保庆 蔡向阳)河南宁陵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采取三个有效措施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管理,落实案件填录主体责任,引导和督促业务部门准确填录案件信息,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子系统充分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

       一、 推进制度建设,规范案件信息填录标准

       为严格把控审核关口,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干警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一是制定下发《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统计报表管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填录主体责任,对案卡、统计数据的修订提出严格要求,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进行全面动态监管。二是建立月通报机制,经案件管理部门督促后,依然出现填录错误的,每月月初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与干警年终绩效挂钩,进一步规范了业务信息填录。

       二、 推进学习培训,增强对信息管理子系统的运用

       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决策信息管理子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引导业务部门充分利用统计子系统查询、检验、核对本部门核心数据,不仅有利于案件管理部门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把握,更有利于院领导实时掌握核心数据与业务指标,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详实数据。

       三、推进动态监督,确保报表数据准确生成

       明确案件监督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全院案卡动态,每日对案件信息传递审核中的待审核信息、报表数据进行检查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核实和修订。每月月底汇总数据前,通过口头提醒、个人核对、内勤复核、全员联动检查的方式,确保案卡信息准确填录,报表数据准确生成,有效减少了长期以来案卡填录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责任编辑:于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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