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网络版河南讯(孙伟利 庞小友)小小年纪辍学在家,游手好闲,想不劳而获赚“快钱”,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019年1月10日15时许,河南兰考县闫楼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宋庄村一名八十余岁老人报案称自家屋内财物被盗,共丢失两部手机及1450元钱现金。接到报警后,副所长王颖带领民警董森迅速赶到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察,被盗现场为两名八十余岁孤寡老人独居房屋,被盗时两名老人出门与邻居聊天,出门时将房屋门随手虚掩,待回到家时发现屋内衣柜、抽屉、行李箱等多处均被翻动的极其混乱,经过勘察现场及分析,该案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一名无业青年,且身高在1.6米至1.7米之间,该男子得手后极有可能去网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民警随即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展开排查。
就在民警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展开排查未果的情况下,1月16日9时许,河南兰考县闫楼派出所又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15日晚上自家轿车内存放的11000元现金在闫楼乡闫南街上被盗。副所长王颖、民警董森迅速前往现场,经勘察现场及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分析,犯罪嫌疑人为一名青年男子,身高约1.65米左右,体型较瘦,身着宽松羽绒服,但因夜间光线问题,无法看清楚该男子正面面部特征,民警董森随即对沿街录像进行一一调取查看,确定该男子进入现场及离开现场的路线及轨迹,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分析,办案民警发现该男子走路形态与常人有些许不同,民警又发现,此案中的该男子与前些天宋庄村被盗案件的嫌疑人在年龄及体征上都有些相似,且案发当夜比较寒冷,该男子从作案至离开均是步行,所以,民警断定该男子应该就在其闫楼辖区内。民警将该男子走路形态特征记下并进行摸排比对,16日晚上19时许副所长王颖带领民警董森对辖区内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时,在闫楼乡闫南村街面上发现一名步行中的年轻男子背影与15日晚发生的盗窃案中的嫌疑人背影极其相像,民警随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身份核实。

经核实,该男子正是15日晚盗窃车内财物的嫌疑人。该男子叫张某,红庙樊庄人,现年15岁,辍学在家,平时游手好闲,有盗窃前科,经常在兰考县各地实施盗窃,然后将盗窃来的财物用于挥霍。经过民警进一步对其做思想教育,张某对其分别在1月10日盗窃宋庄村老人屋内财物及1月15日晚盗窃闫南村汽车内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张某为未成年人,闫楼派出所本着教育和挽救的目的,在对张某及其家长进行思想法律教育后,责令家长将其领回严加管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