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河南讯(田保庆 连永亮)1月22日,河南宁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缴获烟花爆竹90件,并开出首张1万元“大罚单”。
22日12时许,治安大队民警在城区新吾路与信陵路交叉口巡逻时,发现一辆箱式货车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清点,车内不同种类烟花爆竹共计90件,民警遂即对涉案烟花爆竹进行了扣押,并将非法运输人员李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目前,宁陵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作出1万元行政处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