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记者 宋凌云 通讯员 王琳) 2019年1月28日22时40分许,开封市公安局梁苑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陈鹏、周国安正在在辖区黄河路二十五中附近巡逻。这时,陈鹏看到有一辆正在由北向南行驶车牌号为豫B*****的银灰色面包车忽然间靠右边停车,并将车的大灯关闭掉,车辆差一点就撞住黄河路路西的花台。看到这种情况,民警周国安、陈鹏立刻上前查看情况,车窗刚打车,民警就闻到酒味儿,经酒精检测,驾驶员姜某呼吸的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驾驶员姜某刚刚参加完聚会,自己喝了些白酒,想着喝的不多,就想开车将朋友送回家,没想到遇上了交警,就想躲避检查,谁知道慌慌张张差点发生了交通事故,自己也吓了一跳。梁苑派出所交巡警提醒大家,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