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扬州新闻》记者从扬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发布会获悉,新版扬州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于5月6日起施行。新规定对提升小区品质作了具体要求,明确未来小区内养老设施用房、便利店等都要配齐。

新版《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提升居住小区品质提出了多项举措,明确居住小区地块内应规划建设不少于20平方米可回收物分拣管理用房,按每30-50户设置一座垃圾分类投放亭。每个独立划分的住宅小区应设置一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装潢垃圾收集点。在社区配套用房的基础上,额外配建养老设施用房,其配建规模按照建筑面积每百户不小于20平方米的要求执行,为保证老人使用方便,养老设施用房须在建筑底层设置。此外,新规还明确居住小区应配套建设便利店,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