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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07-05    

       自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颁布以来的十余年间,中央、北京市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北京市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出台《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等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140号)《关于调整基础教育学校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财〔2017〕18号),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政策进一步完善,促进了北京市教育资源布局优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能力培养、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为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从2010年起,北京市开始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费、住宿费减免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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