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商丘讯(王建华 郝玉东)10月24日,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司法技术听证会在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举行,原告、被告和第三方商丘某医学会在法院组织下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三方参与人对法院严密组织听证会均表示称赞。
听证会起源于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2009年2月某日上午9时,孕妇王某经商丘某医院检查后住院,上午11时50分在医院进行剖宫产手术。手术过程中,因孕妇胎儿巨大、胎盘粘连等,将子宫一并切除。后出现大出血,并且心跳骤停,经医院组织抢救后孕妇心跳恢复。晚上11时30分又发现体内有出血,医院又再次进行治疗。12天后孕妇恢复良好,自动要求出院。
2010年8月,孕妇王某以医院错误诊断与治疗,造成患者严重后果,应属医疗事故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
在一审过程中,为了准确认定医院在处理孕妇的过程中是否形成医疗事故,被告某医院提出了医疗责任鉴定申请,法院依程序委托某医学会对此案进行鉴定。9月出具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法庭据此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仍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做出了判决。当事人不服继续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并提出了召开听证会的请求,法院联系此案的具体情况,决定组织三方参与的听证会。
听证会期间,法院专门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见证,原告、被告及医学会共同参与。首先认真听取了三方意见,针对原告认为 “医学会”不具备司法技术鉴定资质等问题,医院和医学会分别向听证会提出了证据,并现场进行了质证。
此案虽然经过多次审理,持续诉讼长达10年左右,三方矛盾仍然十分尖锐,但在法院的严密组织下,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对证据进行质证,整个过程有序而正规,参加听证的各方均对法院的严密组织表示赞同。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