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玲 通讯员 吴京宇) 2020年2月12日,由于正处于疫情期间,为了减少当事人外出,避免增加感染风险,辉县市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利用微信,通过视频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正常进行和审判质效,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件是系公告送达手续的案件,开庭前主审法官周智霞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就该案专门建立一个微信群,并在开庭前通过视频确认合议庭成员以及当事人在线候庭,告知当事人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不得擅自退出连线等。

上午九点庭审如期进行,整个庭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主审法官首先核对了当事人身份,告知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回避、陈述、举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当事人通过微信上传了相关证据,并在线回答了法庭的提问。
本案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经过合议,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