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通讯员 李刚强 田昀蒙) “我受通许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2月18日上午10时,在通许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室,公诉人娄二磊借助远程庭审技术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云间公诉”。这是该院疫情防控以来首次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该案是一起电信网络团伙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经招募伙同文某某、黄某某(均另案处理)等32人,在广东湛江等地,利用某商城平台,通过微信向客户介绍购买宝石等虚拟商品涨跌的投资模式,相互充当客户、指导老师等角色予以配合,吸引客户投资购买虚拟商品的涨跌,并采取人为控制虚拟商品涨跌的方式,造成客户亏损的假象,进而骗取客户钱财,涉案金额达38.95万元。
此次“云庭审”的审判长在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告人张某某在看守所远程提讯室,辩护人在办公地点通过手机登陆系统,参与到庭审中。公诉人娄二磊和书记员冯瑜通过远程视频与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进行实时视频对话,对面的电子大屏幕上,庭审过程各方清晰可见。
庭审中,通过控辩双方充分质证,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在线平台端口可即时查看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场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情况下,该院按照省市院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进“三远一网”平台应用通知要求,把疫情防控和日常业务同安排同部署,灵活运用高科技手段,依法依规的安全办案,切实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