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陕西汛(张积科 通讯员 宋秉琴 报道) 连日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线上庭审的形式审理了多起刑事案,在新冠肺炎疫情期,法院通过这种形式进行庭审,既保证了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又最大限度保障了看守所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盗窃一案。此次庭审,主审法官提前与公诉人、辩护人沟通并征得各方同意后,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程序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互不见面的情况下,既有效防控疫情,又保证了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整个庭审过程,主审法官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法官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通知。当日上午,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柳妍、韩宏哲还通过互联网在线网络平台先后审理了李某某非法持有毒品、张某平、张某林贩卖毒品等案。

据介绍,近期,宝鸡疫情风险等级虽然降低,但整体防控工作并未松懈,金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干警在全力配合支持监管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借助互联网在线平台等科技手段进行线上庭审,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