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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宝鸡渭滨公安运用远程提讯系统“零接触”执法

来源: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    编辑:平川    发布时间:2020-03-12    

       本报陕西讯(张积科 通讯员唐文辉 麦文雄 报道)“疫情期间,公安机关怎样侦查办理案件?”“公安局内部监管场所如何有效预防感染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形下,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通过积极适应执法办案新形势,围绕“四个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公安科技信息化技术,首次运用远程提讯工作模式,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确保了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两不误、两促进。

       2月20日,渭滨区副区长、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汪红波等领导在带领警保、监督、法制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解决看守所疫情期间困难和问题,并送上分局党委关心关怀的同时,就疫情应对和提升防疫防控能力和水平结合一线干警意见提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监管工作的十条措施》。

       《措施》的第四条中,针对看守所内部防控安全保障以及执法办案部门与检察机关的提讯难题,要求各分局立即投入远程办案设备。通过分局法制大队与通信、监管、警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托视频专网,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与看守所提讯室之间正式搭建了远程提讯系统。

       据了解,该提讯系统安全系数高、语音通话流畅、画质清晰无卡顿、无延迟,且能实现同步录音录像。为规范远程提讯系统的使用,分局法制部门精心制定了《远程提讯、宣布送达法律文书操作规定》《远程提讯告知书》《远程取证规范》等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远程提讯、决定宣布、法律文书送达、嫌疑人阅读签字等环节的工作流程。

       在2月23日,分局神农派出所对一起非法拘禁案嫌疑人罗某实行了“零接触”“面对面”远程提讯,首次成功运用了远程提讯方式,实现了特殊时期在押人员合法权利与规范执法的有效衔接,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渭滨区看守所还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监管工作的十条措施》,采取“日报告、日回访”和民警家属共签责任书、家属参与监督制度等措施,全方位筑牢疫情阻击“防火墙”,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责任编辑: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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