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国频道创新中国河南讯(秦玉良 王志伦 汪葆芙)近日,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立业家园的王某违规燃放鞭炮,被城关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按照当地县委、县禁燃办的工作要求,虞城县城关派出所在春节期间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民警同辖区网格长、工作人员开展辖区居民禁燃宣传,深入居民家中、厂矿企业走访宣传,在辖区宾馆等门口显示屏循环播放禁燃标语,使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巡逻,每天组织两组民警在辖区开展不间断宣传,直至每天凌晨;对于现场发现的或群众报警的,及时出警固定证据,依法做出处理。

2月12日晚21时许,副所长丁东光带领民警张春林、王凯巡逻至城关镇商永路立业家园小区大门口,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便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城关派出所接受询问。所长张磊立即组织民警开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男,23岁,虞城县城关镇大同路)调查取证工作。经查,王某在当日刘店乡某烟花售卖点购买许多烟花爆竹,准备过元宵节燃放的。回到家,媳妇问买的花炮怎么样,王某为逗媳妇开心,就在小区大门口(县城禁燃区域)燃放起来。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这是我局在2019年以来处理的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人。
在查处的当时,在现场的群众100余人受到了教育。禁燃工作的开展是严肃认真的,不是儿戏,也同时提醒居民遵规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