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法制宣传

虞城县黄冢派出所“四个加强”强化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来源:创新中国周刊    编辑:袁媛    发布时间:2019-02-18    

       创新中国频道创新中国河南讯(王志伦 周慧斌) 元宵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正处旺季,也是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高发期。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有效防范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河南虞城县公安局黄冢派出所“四个加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元宵佳节。

       他们的做法是,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集中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大范围、高密度的烟花爆竹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并深入烟花爆竹经营户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户负责人、从业人员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将烟花爆竹与其他物品一同摆放,禁止在经营场所附近燃放,禁止在经营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二是加强排查,全面掌握底数。通过采取开展多层次的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来源、库存、销售底数,做到不遗漏洞、不留死角。对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用途、来源、流向等基本情况,逐一排查到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漏管失控等问题。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中排查4次,清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摊点 16家,检查销售从业人员22人次。三是加强清查,预防事故发生。组织民警对辖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三无”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以及经营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烟禁火标识等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打击,确保节日安全。始终保持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整治态势,严禁非法销售,严禁在集贸市场集中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仓库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对发现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并于近日对工作中发现的黄冢西街村民马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政处罚一万元,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的元宵佳节。

责任编辑:袁媛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服务协议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13号院  邮编:100088

邮箱 scbcxzg@163.com 京ICP备20018841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738

版权所有:创新中国频道 Copyright © 2000-2016 SCBCXZ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