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凌云 通讯员 张亚慧) “冲动是魔鬼”,冲动往往会造成无法收拾的结局。开封市祥符区的瞿某就因为酒后冲动,被祥符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一个月。
2017年12月11日,瞿某与朋友喝过酒后回到家中,在拉大门时被门上的玻璃砸到手上,鲜血直流。在朋友的帮助下,将其送往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卫生院救治。在对其治疗过程中,因治疗方案与接诊医生伊某发生争执。借着酒劲瞿某开始对医生进行谩骂,并将急诊室中的药品架、桌子、凳子、遮挡帘、水管、窗户、玻璃等物品砸坏。经开封市祥符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砸物品价值为人民币2337元。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瞿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瞿某系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积极赔偿受害人,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瞿某作出上述处罚。
法官提醒:遇事要学会克制、排解自己的情绪,要三思而后行。一时的逞强耍横不但显示不出自己的“英雄”气概,反倒会让人觉得你性格粗俗。当你因冲动造成严重后果后,尤如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我们要放平自己的心态,学会换位思考,冷静处理。当你真诚面对问题时,很多问题会迎刃而解,不但能避免不必要的伤害,还会愉悦自己的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