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河南讯(王志伦 张龙翔 管庆飞)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扏行干警,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采取蹲点守候执行方法,将被执行人郭某逮个正着,促使其当天履行了法律义务。
2017年11月22日,被告郭某以自己经营长途客运资金短缺为由向原告王某借款148400元,并向王某出具了借条,并承诺2017年12月31日前还款。借条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催要,但被告郭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未归还。原告王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2018年3月16日诉至梁园法院。经审理后,梁园区法院判决被告郭某自判决生效五日内偿还清原告王某柴油款148400元及利息,否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郭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原告王某向商丘市梁园区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张志建、李云锋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告郭某到处躲藏,拒不履行。为督促该案尽快执行,该院执行干警采用了周末蹲点方法,24小时轮流蹲守郭某住处。近日凌晨3点左右,偷跑回家的被执行人郭某被蹲守的干警逮个正着。在往法院的路上,执行干警先对郭某先进行法律教育,督促郭某尽快履行判决,否则要进行依法拘留。迫于法律震慑作用,郭某主动通知家人尽快筹款归还原告,并很快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当天支付了申请人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后,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