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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金秀收获首个涉黑恶势力案件 实现2019年恶势力判决开门红

来源:创新中国周刊    编辑:王轩    发布时间:2019-03-22    

       创新中国频道金秀3月22日讯(通讯员  周辉   方良帅) “现在我宣布,李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3月20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到县人民法院旁听“李某生等人敲诈勒索案”公开宣判,这是金秀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辖区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生等7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羁押李某生等人到法院开庭

       “在仁里村有人要对我敲诈勒索,我要报案,请你们出警。”2017年5月28日,金秀县公安局桐木派出所接到受害人陆某的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驱车赶往案发地点,由于出警及时,李某生等人敲诈勒索的阴谋未能得逞,警方当场将作案的李某生等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审查。

       李某生等人接受法律的审判

       经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被告人李某生等7人均为金秀县桐木镇仁里村中里屯村民。分别于2016年7-8月、2017年4-5月及2017年5月28日实施三起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均以修缮道路为由,向桐木镇仁里村木板厂老板陆某索要修路费,并威胁不给钱就开车堵路,影响陆某正常生产经营。

       李某生等人确认审判书

       当被告人李某生等人第三次以同样理由向陆某索要保护费时,陆某不再屈服威胁,而是寻求法律保护。在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法律攻势下,在金秀县公安局“扫黑办”人员的教育规劝下,被告人李某生等人到公安机关将前两次敲诈勒索到的4800元退还给被害人陆某。

       庭审现场

       至此,该案终结,对被告人李某生等7人的审判,保护了陆某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广大人民群众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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