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王鹏)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很多人理解为“学过的内容要经常练习,不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吗”。其实,这是对孔大圣人原意的曲解。古人为,“学”和“习”是两种不同的意象,“学”是最初层次的,“习”是较高层次的。孔子的“学而时习之” 要表达的是一种境界的提升,一种行为的变化,强调“学”和“习”的差异。
从“学”到“习”的过程,隐含一种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从思想到行为的一种归依。所以,只有学到的能用得上,才能体现学习的价值,在实践中体验成就感;“学以致用”才是孔子提倡学习的根源和出发点。
为巩固一段时间的学习成果,达到“学以致用”的目前,周口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党支队全体党员在二大队党支队书记张树仁的带领下,逐一进行了学习心得汇报。大家围绕各自的学习情况,谈感受,谈体会,谈如果用学到的党建知识服务实际工作。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意义重大,既立意新颖,又活跃了气氛,开拓了思路,为更好的带着问题学,带着想法学奠定了基础。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








